为体现校友关心母校,关心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发展的深情厚意,奖励具有远大理想、品德优良、成绩优秀的学生,以调动在校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八五、八六级道工专业的校友本着“以专业发展为已任,领航交通新生活”的工程人使命,决定在南昌工程学院设立“八五、八六级道工奖学金”。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八五、八六级道工校友会、学生工作处、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组成的“八五、八六级道工奖学金”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有关的评审工作。
二、奖励对象和条件
(一)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的道路桥梁工程专业本、专科毕业班学生。
(二)奖励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有良好的上进心和责任心;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所评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0%(含)以内,并获得校级以上(含)表彰;
5、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愿意致力于我校核心市场就业;
6、同等条件下,致力于提高学历层次者优先。
三、评选办法
1、每年11月份评选一次;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评选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由学生本人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八五、八六级道工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审核推荐报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严格审核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予以公示;
4、评审小组通过组织答辩或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确定获表彰人员名单;
5、表彰人员名单分别报送学校和八五、八六级道工校友会备案。
四、表彰
1、奖励名额:10人;
2、奖励金额1000元/人.年;
3、举行颁奖仪式、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获奖学生的情况跟踪
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具体负责建立南昌工程学院“八五、八六级道工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档案,以跟踪记录获奖学生在校期间表现。次年12月,获奖学生书面汇报一年来的在校表现及毕业后去向,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八五、八六级道工校友会汇报。
六、其他
本办法自2011年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